已获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”签证

一、已获日本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”签证 资料清单:
A、申办签证当事人的资料
1、签证申请表(样本可在日本驻上海领事馆网站下载,或到申办现场领取。)
2、护照 原件(包括原有旧护照);
3、两寸白底彩照1张(三个月内拍摄);
4、户口本 原件及复印件(户口内容须和现状一致:婚姻状况,工作单位名称等)
5、上海临时居住证或长期居住证(非上海户籍须提供) 原件及复印件

B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(原件)

C、其他附件资料
1、属“教授、艺术、宗教、报道、投資・经营、法律・会计业务、医疗、研究、教育、技术、人文・国际业务、企业内转勤、文化活动、特定活动、研修、技能实习”类的在留资格,不需要再提交其他资料。
2、属“技能”类的在留资格,还需要提供与日本企业签订的雇佣合同复印件,经历书。
3、属“兴行”类的在留资格,还需要提供与日本企业签订的雇佣合同复印件、经历书,从艺经历证明资料。
4、属“留学、就学”类在留资格,还需要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书(留学的),经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书、留学调查表
5、属“家族滞在、日本人の配偶者等、永住者の配偶者、定住者”类在留资格,还需要提交婚姻调查表或者亲族关系调查表

二、签证服务费用:
1、领馆签证费 人民币200元/人;
2、代办服务费 人民币200元/人;

三、其他说明
1、申办日本在留资格签证需要时间为至少六个工作日。
2、在签证资料递交日本领馆后,领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额外资料及情况说明,或者延长受理审查时间,需请申请人理解。
3、上述资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,如发生变化,以日本驻上海领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   网址:http://www.shanghai.cn.emb-japan.go.jp/cn/apply/shouyou-s.html

4、根据授权,仅受理由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颁发的护照,和在上海企业工作,有上海临时居住证或长期居住证(3个月以上)的非上海颁发的护照。

四、地址、电话
1、华山路228号 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 办公楼二楼(延安西路口,邻近希尔顿酒店)
   服务咨询:62158298  62158295(工作日周一至周五)
2、娄山关路55号 新虹桥大厦108室 (日本驻上海总事领馆对面)
   服务电话:62787790(工作日周一至周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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