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办【邀请核实单】说明及提交材料须知

一、 【核实依据】
 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。
二、 【核实行为的性质】
  核实行为系协助驻外签证机关核实有关邀请事实的行为,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。
三、 【负责原则】
  邀请单位和个人须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如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存在弄虚作假、转手倒卖等行为,将暂停受理其申请,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四、 【邀请事由】
  目前符合申办【邀请核实单】条件的事由分为以下几类:
  1. 交流、访问、考察等;
  2. 商业贸易活动;
  3. 其他事由
五、 【申办材料要求】
  1. 《邀请外国人来华手续申请表》
  该表在登录后的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,正确填写后由邀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;
  2. 被邀请人有效《护照》复印件(护照有效期须半年以上)
  上传护照资料页,包括:基本信息页(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照片、国籍、护照有效期、护照号码等),如有来华记录,提供最近一次来华签证记录;
  如在第三国办理签证的,需要提供在第三国的有效《居留许可》证明;
  3. 邀请单位出具的《邀请函》
  *须提交中文和英文邀请函(信笺纸打印,法人签字,并加盖公章)。内容应包含以下要素:
  *被邀请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国籍、护照号码、职位等基本信息;
  *具体出入境时间及【此次】来华具体行程安排(至“每一天”及具体所在省市地名);
  *邀请单位与境外派遣单位(须注明完整单位名称)的关系、此次来华停留天数的必要性等详细信息。
  4. 邀请单位出具的《担保函》
  《担保函》应对邀请行为的真实性、必要性作出承诺;对被邀请外国人在华费用支付进行担保;承诺将敦促被邀请外国人在中国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离境。《担保函》用邀请单位信笺纸打印,法人签字,并加盖公章。内容还应包含以下要素:
  *被邀请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国籍、护照号码、职位等基本信息;
  *邀请单位接待陪同人员联系方式;
  出具《担保函》后,担保单位将承担相应责任。
  5. 被邀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《派遣函》
  *须说明与邀请方的关系、被邀请人在其单位中的职务、来华目的,拟入境中国时间和停留天数。
  *须使用派遣单位信笺纸打印,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  6. 来华参加国际会议、会展等,邀请单位需提交政府部门出具的同意举办该活动《批文》或网上《展会备案》截屏;参展合同、展位图等。
  7. 审核部门将视情况要求申办单位补充提交的其他资料:
  (1)近一年双方公司贸易往来的商业文件,包括匹配的《海关报关预录单》、《货运提单》、《原产地证》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商业发票》和《完税证明》等材料等(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相关资料)。
  (2)扫描上传派遣单位营业执照需经中国驻其大使馆领事认证原件(正反面),并将领事认证原件送至上海外事服务中心“来华签证”受理服务窗口备案[认证件有效期一年内]。
  (3)可能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。
  注:注册在浦东的单位请将相关补充材料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2楼60号受理窗口(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)。
  【受理期限】
  一般情况下自受理后起5个工作日。具体视审核情况而定。如被要求补充材料,自补充材料收齐后重新受理起5个工作日。
六、 【咨询电话】
  021-22161565?或 021-62470833。

  注:注册在浦东新区的单位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咨询相关事项。
  联系电话:021-685467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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